该严格执法的问题上不严格执法,在理应善意忽略的问题上,却表现出绝不留情的严苛,这样的“严格”只会伤害法律。
8月12日,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“开胸验肺”的郑大一附院,并立案调查。这个罚单激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弹。该部门不但对舆论炮轰没有丝毫反思,反而端出了更让人愤怒的“黑诊所”论:“就好比一个没有行医资格证的赤脚医生开诊所给人看病,就算他刚好给病人看好了病,但我们不能说它不是黑诊所。”
把救了求助无门的张海超一命的郑大一附院比成“黑诊所”,这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,而把人们的善心踩在脚下蹂躏的拙劣比喻。
笔者首先很愤怒,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不负责任,逼得张海超悲怆地以“开胸验肺”自证有病———如此失职,如此失德,作为主管部门的卫生厅没有斥责其为“黑诊所”,倒将坚守医德、赢得公众赞誉的医院比作“黑诊所”,这到底是为谁说话?
然后笔者很奇怪,河南省卫生厅将郑大一附院比喻成“黑诊所”,这不等于是自打耳光吗?这不是一家普通医院,而是河南省一所很有名的医院,始建于1928年,是河南省卫生事业的一面旗帜,先后被评定为“三级甲等”医院、国家级“爱婴医院”、全国“百佳医院”、“河南省医院管理年先进单位”等。如果这样的医院是“黑诊所”,给它颁发过这么多荣誉的部门,又做何解释?
从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未能诊出张海超的职业病就可以看出,在事件发生后,河南省卫生厅更应该严格追究此类职业病医院(防治所)的责任,深入调查研究,以便发现更多隐藏在事件背后的问题,而不是抛出“黑诊所”论。
在这个明显带有报复性执法痕迹的问题上,越是理直气壮的辩护,越暴露出权力的委琐。
要知道,无论你怎么辩护,都摆脱不了报复性执法的嫌疑。郑大一附院为张海超做开胸验肺手术,暴露了相关单位的不负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失职,使其成为一桩举国关注的丑闻,影响了某些部门的形象和政绩。也许河南省卫生厅并没有从这方面想,并不是借机报复,但既然存在这种利益关连,它就该主动反思自身,而不是相反。
这种“严格执法”也没有公信力。这个部门似乎想扮演一个眼睛里揉不得半点沙子的法律卫士,树立“严格依法”不留半点情面的法治典型———可这样选择性地“眼中揉不进半粒沙子”说服不了公众,职防所当初不负责任时,为什么没有严格执法?张海超为了自证有病而四处求告时,为什么没人眼中揉不进半粒沙子?该严格执法的问题上不严格执法,在理应善意忽略的问题上,却表现出绝不留情的严苛,这样的“严格”只会伤害法律。
严格从法律来看,郑大一附院也许确实没有职业病诊断资格,但基于现实情况和此事的特殊性,监管部门对此应“善意地疏忽”。大张旗鼓、理直气壮地又是通报批评,又是立案调查,这是挑战公共良心和公众良知。
河南卫生厅昨晚又通报称,郑大一附院等三家省级医院,已新获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。这耐人寻味:刚说过人家是“黑诊所”,现在马上又“黑变白”,这也许该算收回了成命?(新京报)
(责编:李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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