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小孩当垃圾一样扔是什么文化差异?
www.fjnet.cn?2012-07-04 11:02? 陈家沛?来源: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
被我们随手一扔的是什么?当然只有垃圾,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文无疑都一样。可是一位外教在游泳池里游泳时因为一个5岁的中国小女孩不小心“蹭到”他,便觉得是天大的冒犯,先将小女孩高高举起,然后“便顺手扔起。”而警方对此的解释,竟然是文化差异!天下会有如此的文化差异吗? 7月1日下午4点左右,一新西兰公民在游泳池中将一位五岁女孩扔起,女孩被当场吓哭,引发家长不满,所幸女孩并未受伤。(《齐鲁晚报》2012-7-2) 小女孩没有因此受伤是大幸。但仅仅因为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无意之中“蹭”了一下老外,老外就勃然大怒,先是将她高高举起,然后扔进水里!这样的行为,只要是在文明国家,都不会发生;只要是稍稍有点文明素养的人,都做不出。可是,这位老外还是毫不犹豫地做了。 就算那小女孩真的“蹭到”了老外,可以肯定的是,第一、小女孩完全是无心之举,而非故意的恶作剧,更不可能是因为对方是老外,要“给他点颜色瞧瞧”。因为小女孩虽然只有5岁,但她必然对于如果要去“蹭”一个块头是她好几倍的庞然大物的后果非常清楚,她不会傻到如此地步。第二、从实际来看,当小女孩“蹭”到了老外之后,假如要论实际上谁占了便宜谁吃亏了,也是不言而喻的,二者的重量与能量相差是好几个档次。如果连小女孩都没有感觉到疼痛,那么对于五大三粗的老外来说,更是毫发无损了。 即便小孩的顽皮对老外有一些小的伤害,作为绅士,也肯定不会跟那小女孩计较;即便算不上绅士的人,对于如此的行为,也是犯不着去当真的;何况这个小孩无意中的行为对于老外根本没有任何伤害?可是这位“洋大人”竟然用扔垃圾一样的方式来对待。除了街上那些特别没有素质的小混混里的垃圾,谁能够做得出?而做出如此令人匪夷所思事的老外,还是一位外教! 而警方对此的评价竟是:“经过我们讯问,外籍男子与孩子家长可能沟通上有些误解。” 这样说来,在济南接警的警方看来,这事的发生是缘于“沟通上有些误解”,也就是说,是文化差异惹的祸了?这不是典型的文不对题吗?首先,老外将“蹭”到他的小女孩当垃圾一样扔,跟“文化差异”有神马关系?这个老外在他自己的国家,遇到类似的“冒犯”会不会如此做?如果不是在水里,而是在地上,也可以如此做吗?其次,将小女孩当垃圾扔与孩子家长与老外的沟通谁先谁后?难道当家长发现有一位“洋大人”将自己的孩子当垃圾一样扔之后,应该对那位“洋大人”千恩万谢才不会导致“沟通上的误解”? “外教”对那位小女孩的举动让人对这个“外教”只有不耻与愤怒。而警方倒是表现得相当“淡定”。只是这样的“淡定”跟老外的那种无理之举一样让人无法“淡定”。 有老外的马丢了,当天警察就替他找回;老外的自行车丢了,警察又以最快的速度为其找到;老外的护照丢了,警察同志不惜在臭气熏天的四五吨垃圾里“淘宝”,同样很快完璧归赵。这一切,都是应该的。但如今,老外将一位小女孩当垃圾扔,在警察叔叔眼里,则又是“文化差异”所致!这未免走得太远了吧?这叫国人情何以堪?眼下不时有老外在国内撒沷,除了那些老外的问题,是不是也有一些人总爱给他们“最惠国待遇”的因素?中国人的待客之道,无论如何不能被念成这样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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