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日晚一位带着孩子的妇女在宜宾小北街被人怀疑成是“人贩子”,致使其被上百人围观,并对有人趁乱对当事妇女进行暴打,致使其鼻梁骨折。警方介入后对事件进行调查,发现该妇女系孩子的亲姑姑,事件为又一“打拐乌龙”。(6月16日成都商报) 近年来“打拐乌龙”事件频发,已是不争的事实,在贩卖儿童不断刺痛社会神经的今天,还有更多的人因为这种社会敏感而被误会和谴责。据报道孩子的亲姑姑肖梅玲在面对围观群众质疑时太过紧张,语无伦次,致使众人的误会加深。但话又说回来,当时如果有一个人是理智的,能够站出来报警或是让大家保持镇定,那么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。 “谣言止于智者”,无论是发生在现实中的“打拐乌龙”,还是网络传播中的拐卖谣言,如果这其中有部分人能冷静,理性地对待,那么很多“乌龙”事件也不会进一步升级。有时对待真假难判的复杂社会事件,需要唤醒的除了法制意识和常识外,理性被冲动掩埋,关怀被激愤蒙蔽,这种社会失范更值得我们思考。 无论是“肖梅玲事件”的围观者,还是一些好心办错事的谣言转发者,很多人都抱着“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”的心情,这不难理解,说明了大众的爱心与善意,但在社会群情激愤,网络信息“泥沙俱下”的时代里,缺乏审慎的爱心也易冒进,不加辨别的善意或可伤人。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,你有权利怀疑任何人,但不应不加核查便当众宣扬你的这种怀疑,因为你的权利边界恰恰就是别人的权利所在。 |
相关阅读:
- [ 03-04]极刑打拐有情理违法理
- [ 12-25]普法教育与打拐同等重要
- [ 01-23]接过“打拐英雄”的接力棒让爱回家
- [ 01-08]打拐不予立案是警方不作为
- [ 04-28]“打拐”首次“打买”具有里程碑意义
- [ 06-20]民间打拐应与完善法律并行
- [ 07-27]警务执法合作是“打拐”利器
- [ 06-03]微博打拐“误抓”应成儿童保护常态
打印 | 收藏 | 发给好友 【字号 大 中 小】 |
心情版
相关评论
国新办发函[2001]232号 闽ICP备案号(闽ICP备05022042号)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: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〔2019〕3630-217号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403(工作日9:00-12:00、15:00-18:00) 举报邮箱:jubao@jjjtsb.com 篮球比分直播: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(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/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)证号: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(闽)-经营性-2015-0001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
职业道德监督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591-87095403(工作日9:00-12:00、15:00-18:00) 举报邮箱:jubao@jjjtsb.com 篮球比分直播: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:0591-87275327